招聘原则
招聘原则
公司招聘人员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。
面试程序
  • 01
    应聘人投递简历
  • 02
    筛选简历
  • 03
    电话联系
  • 04
    初试(人力部 用人部门)
  • 05
    复试
  • 06
    谈薪
  • 07
    录用
报到手续
报到手续

1)应聘人依据录用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

2)报到时,携带以下材料:

a.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

b.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c. 学历证件及复印件

d. 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
e.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

f. 特殊岗位体检证明(按录用通知要求)


报到手续
以下情况公司不予录用

1)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赌博、吸食毒品等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行为者。

2)因挪用、贪污公款、受贿等受过处罚者。

3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(含未满18周岁人员)。

4)经核实,员工在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者。

5)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者。

6)隐瞒与前用人单位签订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人员。

7)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形不适合录用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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